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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设福清三福郊野公园的决定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时间:2024-01-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福清城市发展的大环境、大生态、大系统,高标准建设城市北向绿色生态屏障,按照福清市委部署要求,并结合福清市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凝聚建设三福郊野公园的强大共识。三福郊野公园位于福清市中心城区西北郊,东起音西街道芦院村、埔尾村及福百大道,西至沈海高速和324国道,南起清繁大道,北至福清与闽侯接壤处。作为紧邻城市核心区的区域绿地,自然资源丰富、生态景观优越、人文底蕴深厚、区域覆盖面广,是市民亲近自然、感受生态、放松身心的“城市后花园”,也是福清市国土空间治理和发展动力转型的重要支点,还是优化城乡空间品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魅力能级的重要展示平台。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福清市委工作部署上来,站在为人民谋幸福、为城市谋发展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建设三福郊野公园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推进,通过三福郊野公园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宜居生活、集约生产相融合的“三生”空间,积极打造全面康养的森林度假目的地和全龄乐活的都市休闲新地标,加快建设更加美好的海滨山水城市。

二、强化顶层设计,将青山绿水深深融入城市肌理之中。郊野公园景观规划设计中,首先应定位明确,注重乡土郊野理念的落实,为游人提供不同于城市公园和森林自然保护区的自然体验,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度假新需求。要坚持规划先行。福清市政府要将三福郊野公园规划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公园建设纳入中心城区的保护性规划,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保护。全面梳理郊野公园的场地特点,准确把握郊野公园的定位和特征,以不破坏郊野环境风貌为首要原则,以自然野趣为基调,以田园风光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相协调,充分利用规划区内的物产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坚决避免因无序开发造成的破坏,为郊野公园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突出工作重点。依据现有资源禀赋和生态价值,因地制宜谋划公园建设项目,优先开展路网体系、服务配套等项目,以郊野路网串联公园游憩节点,强化与城市交通及绿道系统衔接,确保公园通行顺畅便捷;以商业服务配套培育休闲游玩业态,注重需求导向和功能开发,加快服务业植入,集聚公园人气;融合“海绵城市”“城市双修”,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以林相改造带动公园整体形象提升,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凸显景观资源价值。

三、坚持合力共为,加快打造“最福清”国际化城市景观的“生态名片”。建设三福郊野公园是构建人与自然可持续和谐发展的“福清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细化分工、担当尽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福郊野公园建设管理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公园建设各项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理念,科学制定公园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细化明确开发建设路径、时序和任务,实施挂图作战。要强化规划管控。福清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属地镇街负责,明确郊野公园管控边界,加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禁未经审批在三福郊野公园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各类违法建设、非法占地、非法采矿、非法毁林、非法建坟等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留好区域内的古村、古道、古寺、古民居、山塘、水库等乡土资源,在全面梳理、系统保护的基础上,对各类资源要素进行精准改造和统筹提升,因地制宜开发生态观光农业、森林休闲产业和近郊文旅产品等,拓展郊野公园景观品质和文化内涵。要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或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三福郊野公园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发;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应组织国有平台公司和属地镇街,强化政策对接研究,拓展要素保障渠道,对公园建设所需的土地、林地、资金、指标等方面予以优先统筹保障,同时鼓励各属地镇街综合统筹,整体实现区域内耕地指标、林地指标、资金收支等要素自平衡。要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活动策划和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园建设管理活动,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格局,扩大三福郊野公园的社会影响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全力打造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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