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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 作者:滕端钦 | 时间:2023-10-11

福清新闻网10月11日讯(记者 滕端钦)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工作己经开始,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2024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财政补助740元/人,合计1170元/人。

参保流程: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居民参保】,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缴费流程:搜索点击“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在个人社(医)保办费页面,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栏目进入。填写个人信息,点击【确定】,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根据提示进行缴费。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以福清为例:正常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费金额为个人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延长缴费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缴费金额为个人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时间从缴费之日开始;补缴期分两个阶段,其中,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缴费金额为个人缴费标准,2024 年7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缴费金额为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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