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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清7月26日讯(本网记者 郑梦婷)近日,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今年7月18日至7月24日行政处罚情况,6个人和6企业因存在交通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共除罚金41498元。
据了解,因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未按照规范放置服务监督卡从事经营活动、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交通违法事实,福建省上杭县闽杭物流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裕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福清市骅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杨远华等共计12家(名)企业及个人被处以交通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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