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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医院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编外人员31名。实行合同制聘用,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相关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为准,临床医学类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
(六)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2021届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岗位招聘方案将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发布:
(1)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可下载报名表)
(2)《东南网》网站。(可下载报名表)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9日,班内时间(8:0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下午17:30止。
三、招聘流程1、发布招聘信息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5、报名程序
填写报名表、2张1寸红底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一同上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各类在校或单位所获证书复印件一份。
报名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5楼人事科
6、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7月10日下午14:30-17:30(可代领需带身份证)。 领取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5楼人事科
四、考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卫生专技人员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护理学相关医学知识,其余专业笔试内容为行测类型相关知识,护理基本技能考核标准参照《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2012版》。笔试由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护理基本技能考试由护理部负责,面试由人事科、监察室组织。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护理岗位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数根据岗位需求数3:1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临床医学、医技、行政后勤(医务科、语训师)类岗位:理论50%+面试50%;
2、护理岗位:理论 40%+基本技能 30%+面试 30%;
3、笔试时间: 2021年7月11日(周日)上午09:00开始;提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多功能厅。
4、护理岗位基本技能考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周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5楼护理示教室。
5、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8日(周日)上午09:00开始;
地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1号综合楼6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应戴口罩参加,提交《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及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并按要求准备好“八闽健康码”(另需要提供一张带本人签名的考试前三天内的显示姓名的“八闽健康码”截图打印件),绿码、体温<37.3℃且无相关临床症状的予以入场。
2、有异常的,应配合现场检疫人员执行防疫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考试成绩作废。
五、成绩查询:
1、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591-86091952。
2、可通过福清市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栏查看。
六、公示
1、面试成绩将在我院的院务公开栏上公示。
2、体检合格、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员将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及网站予以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及网站。
3、咨询电话:0591-86091952;监督电话:监察室0591-85229185。
七、聘用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未尽事宜由福清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福清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获取)
2、 《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二维码获取)
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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