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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最新公示,拟将福州福清市等5个县(市)列入2027年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并予以省级财政补助,公示期5天。一起来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7年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的公示 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拟将福州福清市等5个县(市)列入2027年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并予以省级财政补助(不含厦门市)。 现将以上拟列入的县(市)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厅城建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26190)。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7年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试点县(市)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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