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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落地福清
2026-06-18 18:06 作者:陈少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东南网福清6月18日讯(通讯员 陈少珍)今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福建省奋发物流有限公司正式核发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这标志着国家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在福州正式落地实施,福清市在筑牢食品安全运输防线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为坚决遏制“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等食品安全风险,补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短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5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国对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五大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全面实施准运许可制度。未取得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严禁从事相关运输活动。

作为福州地区首个获批企业,福建省奋发物流有限公司在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严格对照许可条件,对其运输容器材质与标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资质等进行了全面审查与现场核查。

“有了这份准运证明后,我们上路运输更合规更放心,发货方和收货方也更能信任我们。”福建省奋发物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领证现场表示。这张证照不仅是企业合规运营的“身份证”,更是守护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如何申领?凡需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目前,福建省已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审批,申请人也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查询办事指南、提交申请材料,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申报,省时又省力。

下一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贯彻市局部署,聚焦准运许可、运输联单、多方查验等关键环节,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紧压实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主体责任,严防运输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守好食品安全运输防线。(图片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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