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清频道 > 政务要闻 > 正文

福清市领导接听12345热线 低保户每人每月可免费用水3吨

2026-03-20 17:04:21 作者:唐蔚嫱 谢星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9日讯(记者 唐蔚嫱 谢星星)19日,福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文清走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倾听民声、回应关切。两个小时内,共接听群众来电24通,涉及企业服务、教育政策、公交出行、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李文清逐一回应,并现场督促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核查办理、落实反馈。

诉求:我想在福清开一家餐饮店,想咨询一下需要办理什么相关审批手续?

回复:目前,我市已将开办餐饮店涉及的市监、住建、消防等3个职能部门,营业执照核验、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置、营业前消防检查、公司设立登记等5个办理事项,整合成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套餐,实现“一表申报、一次提交、一次办结”。您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或者闽政通App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事项进行线上申报,也可以到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10号窗口线下申请。

诉求:我是福清市低保户,想了解福清有没有针对低保户的水费优惠政策,如果有的话,要怎么申请?

回复:根据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有关政策,由水务公司供水的特困户与低保户,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3吨自来水,每月免费水量不计入阶梯水价,同时免除对应的污水处理费。在申请办理流程方面,市民政局每年6月底、12月底前,会将特困户与低保户名单交由各镇街、农场确认后,提供给水务公司,水务公司核实后将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操作完成,不需要您本人到现场办理。如果您符合相关条件但还没享受到该优惠,可以向属地镇街申请核实。经镇街确认后,水务公司会第一时间处理。

诉求:我是京东方的工人,我家小孩子在福清就读初中,但是我们户口还在河南老家,想问以后能在福清参加高考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回复:根据福建省高考报名政策,您的小孩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在福清参加高考。一是具有福清市高中阶段学校三年学籍,且在该校实际就读。二是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父母,至少一方有近三年在我省缴交社保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具体标准及要求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福建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了解。

诉求:18日晚,我路过福清市清宏路(见福便利店),发现有些摊贩占道摆摊,影响交通。

回复:目前,福清城区共有便民疏导点25个,可引导流动摊贩入驻,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其中在清宏路周边也规划了疏导点。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下一步福清将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执法。一是主动对接流动摊贩,引导其前往就近疏导点合规经营;二是加强疏导点及周边区域的日常管理,督促摊贩维护好经营期间的环境卫生秩序;三是加大清宏路路段的日常执法巡查频次,针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摊贩,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后续,我们将不断优化疏导点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进行动态长效管理,坚决杜绝占道摆摊问题反弹。

诉求:我是融侨泷郡小区业主,想咨询小区内树木业主是否可以自行砍伐?

回复:根据《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确因工程建设无法避让,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确需移植树木的,可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您反映的问题若有以上情形,可由小区业委会或物委会、社区居委会向福清市园林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自行安排移植。

诉求:听说福州有给毕业生发万元补贴,我是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户口在福清,目前在福清一家公司上班,已经缴了4个月社保了,想问下我能申请这个万元补贴吗,要怎么申请?

回复:万元补贴是指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助。如果您是202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已落户福清,且在福清企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4个月、目前仍在正常缴费,则满足申请要求。该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实行一次性发放。现有两个线上申请渠道,您可以选择一个来申请,无需线下办理。

一是登录e福州App,首页点击“五险一金”,进入“社保服务”后,选择“一次性生活补助”;二是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搜索“福州社保”,找到“一次性生活补助”登录。进入入口后,按系统指引进行线上个人信息填报,并上传社保卡、身份证、毕业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提交申请后,福州人社部门将进行“大数据审核”,审核进度信息将及时在线上反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