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保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 相关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
2024-12-19 16:48:49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12月19日讯 记者从福清市医保局获悉,全国医保正式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以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就医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服务的便捷性。 据了解,这是继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之后的又一个便民服务措施。截至目前,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需要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性病的,需要在参保地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再按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之后即可持医保卡或出示医保码在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认定要如何办理?以福建省为例,参保人员可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线上办理。以闽政通APP为例:登录闽政通APP进入【医保服务】专区,在【业务经办】模块,点击【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提交申请。之后,参保人员可以在【我的医保】模块,点击【我的办件】查询办理进度。 参保人有如下情况的,门诊费用暂时不能跨省直接结算:如果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或只开通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则未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均不可跨省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参保人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10个病种之一,其在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需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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