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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多措并举打造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品牌

2024-05-10 17:10:00 作者: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杨子锋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清5月10日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以打造“湿润玉融 法护福地”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品牌为目标,采取“七个一”工作举措,全力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多样性,奏响湿地保护“融法之歌”。

凝聚协作合力 打造多元治理格局

福清市人民法院与福清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福清自规局)正式签署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共建协议,双方就湿地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退养还湿工程、互花米草治理、湿地生态修复及湿地保护宣传等关键领域达成深度共识。此次合作将组建一个由法官、湿地管理专家及生态技术调查官组成的跨领域联动团队,共同推动全域湿地实现高质量、绿色、可持续的发展。

为加强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效果,双方还建立了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多元解纷机制,采用“专业调解+特邀调解+司法协助”的多元解纷模式。这一机制旨在精准有效地解决影响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从而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发挥职能作用 精心提供司法服务

福清市人民法院在东张、海口、龙田3个法庭均设立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法庭,集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多方面工作于一体,为辖区湿地生态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为强化湿地保护力度,福清市人民法院积极联合福清水系联排联调中心东张水库管理所、海口镇人民政府、港头镇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了东张水库湿地司法保护工作室、福清湾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室、兴化湾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室。这些工作室通过创新推行湿地生态司法保护“云联”机制,实现预约立案、就地办案,有效提升了湿地保护工作的便捷性和效率,致力于打造“无讼”湿地保护区,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开展司法宣传 营造保护良好氛围

福清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志愿者,开展了一系列湿地科普宣教、深入调查研究以及公益种植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旨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并促进美丽湿地的共建共享,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同时,法院还大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让更多的人能够认识湿地、了解湿地、并爱护湿地,共同守护这片珍贵的自然生态资源。

为了进一步增强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福清市人民法院在林长制主题公园、东张水库管理所、海口镇斗垣村民委员会、港头镇芦华村等关键区域设立了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栏,通过这些宣传栏展示湿地保护的法律知识和成功案例,从而提高群众对湿地生态法律保护的意识,让湿地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福清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服务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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