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清频道 > 今日聚焦 > 正文

福清出台购房新政 每平方米财政补贴300元

2024-01-30 16:59:37 作者:王光慧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倩雯   我来说两句

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最高补贴9万元!记者从福清市相关部门获悉,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实行限时补贴政策。

根据该《通知》,补贴总金额为6000万元。补贴对象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4年1月25日0时至2024年2月24日24时期间的一手商品房(仅指住宅、办公、商业)的自然人。按照缴纳契税时间先后为序领取补贴,直至6000万元补贴发放完成。

补贴标准为按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商品房面积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中约定的单套商品房面积为准,单套商品房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这意味着,购房最高补贴可达9万元。

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3月29日。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向福清市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7天后,由福清市财政局直接将相应的补贴款发放到购房人个人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属于保交楼项目包销房源、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限制交易条款的房源和司法拍卖房源的不享受以上补贴。购房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补贴活动结束。(记者 王光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