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启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试点工作
2023-09-18 18:09:56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郑梦婷 我来说两句 |
福清新闻网9月15日讯(记者 滕端钦)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福清市于7月1日启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有近6万名群众参与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村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可以享受“二次报销补助”。 据悉,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患者家庭提供额外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其经济负担的一种创新做法。目前,共有三山、沙埔、高山3个镇的20个村居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福清市印发了《福清市乡镇村民医疗互助试点工作方案》,各试点乡镇也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党委统领、政府引导、村级民主决策、群众自愿参与、镇级统筹管理、平台科技支撑”的思路开展试点工作,宣传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相关举措和目的、意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同度。 作为民生实事工程之一,福清市发动群众,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与医疗互助。各试点镇统一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设计报销方案,并提供病种认定等服务。同时,在镇级用户端免费配置乡镇医疗互助专用管理系统,在群众端配置“福村宝APP”。每个镇只需1名兼职管理人员,在专用管理系统上管理好相关要素信息和“一键生成”报销方案、审查病种生成依据、审批发放报销款等业务。群众通过“福村宝APP”,参与互助和申请报销,1分钟之内完成相关事宜。报销资金全部放在乡镇账户上,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结余滚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为了落实好试点工作,福清市采取“一镇一策”,科学设计报销方案,合理设定起付线(住院群众入院日期在互助年度期限之内;单次住院,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000元)和病种报销定额,从而实现较高的受益面和较好的减负效果。 同时,采用国家医保版ICD编码技术标准和国家卫健委CN-DRGs应用版技术标准,数字化生成1539个DRG病种,覆盖所有住院情况,能够实现按DRG病种定额公平报销。参加2023年度乡镇村民医疗互助的村民,个人单次最低报销金额300元,最高报销金额30000元,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可达50000元。截至目前,已有3个乡镇20个村居的57368名群众参与试点,已累计筹集医疗互助资金356.84万元。 据了解,该项目自7月启动以来,已有78人申请报销补助,共报销金额6.21万元,在福清市起付线3000元标准上平均减负比例为26.5%。 各试点乡镇首年度筹资水平50元/人/年,其中群众个人互助出资原则上不高于40%(20元/年)。鼓励乡贤公益捐赠资金、村集体经济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对群众个人出资部分给予补贴资助,乡贤公益捐赠资金、村集体经济或募集公益慈善资金支持个人出资部分不少于20元/人。福清市财政给予实际参加对象5元/人的补助。镇财政按不低于5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等三类特殊困难群体的筹集资金,由福清市财政全额资助。中国乡村发展协会按照20万元/乡镇进行引导资助,福州市乡村振兴基金会按照10万元/乡镇进行引导资助。 “通过试点推行乡镇医疗互助,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补充医疗保障,可以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防范因病返贫风险。同时,对促进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有重要的溢出效应。”福清市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该项目正按照“党委政府推动、乡镇组织实施、社会资源聚合、村居民主决策、群众自愿参与、专业公司服务”的原则,分步稳妥推进实施。下一步,将在3个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鼓励其他有条件、有意愿的乡镇参与项目试点,逐步扩大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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