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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三重保障”

2023-08-02 16:32:02 作者:滕端钦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黄盛青   我来说两句

福清新闻网8月2日讯(记者 滕端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福清市医保局相关人士。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持本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看病就能享受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分为: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住院待遇。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大病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患大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给予进一步报销。

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的金额后,对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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