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员工工资被拖欠 法院诉前调解让“白条”变现
2023-06-06 15:56:1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
近日,福清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帮助颜某等3个福清某火锅店员工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让他们手中的“白条”变现。 经法院查明,2021年7月起,颜某等三人在林某开的火锅店打工。2022年12月,火锅店关门停业。颜某等三人共计被拖欠15573.8元工资,林某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到位,并出具“欠条”。 后来,“欠条”成了“白条”,到了约定期限,林某拒不支付。2023年5月,颜某等人仍未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向福清法院起诉。 福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三人,此事可进行诉前调解,当天就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颜某等三人拿到了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书,具有强制执行力。7天后,调解员回访确认,颜某等人已拿回第一笔工资款。(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黄艳菲) |
相关阅读:
- [05-26] 第四届老健会气排球交流活动基层推广活动走进福清三中
- [05-26] 福清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 [05-26] 国道G228线滨海风景道福清段绿化提升工程已完工
- [05-26] 福建省领导赴福清调研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