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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福清检察官助力讨薪121万余元

2023-02-10 14:36:29 作者:叶智勤 张娟川 陈如晶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多部门联合协作,助力70多名工人讨回工资款121万余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6月,王某以包工方式承包了福清两个项目工程。但由于其他项目管理不善导致亏损,王某“拆东墙补西墙”,将两项工程的部分进度款支付给其他项目的工人,导致这两项工程70多名工人的工资(共人民币121万余元)被拖欠,拖欠时间长达三四个月。工人多次电话催讨工资,王某均不予回复。

工人们向人社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接到相关材料后,人社部门依规向王某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上述工人的工资。但王某并未整改。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案件线索被移送到公安机关。

随后,检察官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与王某沟通,释法说理。最终,在多方努力下,王某偿还了大多数工人的工资,共114万余元。但仍有部分工人未拿到工资。

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送到福清市检察院后,检察官多次走访并与工人们保持密切联系,并与王某沟通,多次动员他偿还欠款,协调最优方案,给他时间筹措资金。去年12月,被欠薪的工人终于在春节前领到了被拖欠的7万余元工资。

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他在提起公诉前已全部支付了拖欠的劳动报酬。因此,福清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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