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清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清交警深入镇街乡村开展“酒醉驾”劝导宣传

2022-05-17 16:39:19 作者:黄海玲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福清新闻网5月17日讯(记者 黄海玲)为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福清交警深入福清市镇街农村各停车场、商圈开展“酒醉驾”宣传劝导活动。

福清交警在各道路停车与公共停车场,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停车场LED滚动屏、在停车小票处打印“禁止酒醉驾”的安全提示标语等,宣传警示酒后驾车的危害,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呼吁群众拒绝酒、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在城区各商圈电梯间以及万达等商圈停车场的扫码付款处,福清交警增设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提示语,并在辖区各酒吧和KTV的前台收款码处、走廊处等公共地方,张贴“禁酒醉醉驾”交通宣传标语。宣传民警与酒店及 ktv工作人员还在门店醒目处粘贴印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宣传二维码。

此外,为加强农村驾驶员拒绝酒驾的交通安全意识,福清交警在龙田、江阴、渔溪镇等饭店、酒店的前台收款码处,张贴“禁酒醉驾”交通宣传标语,进一步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率,有效提升村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