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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大金融 撬动大发展 福清“鲲鹏计划”最高奖励1000万元

2021-11-24 15:00:57 作者:林明 陈川 吴凤至 来源:福清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福清新闻网11月24日讯(记者 林明 陈川 吴凤至)在昨天召开的“培育大金融·撬动大发展”福清市金融发展大会上,福清市发布了金融赋能产业发展的“鲲鹏计划”。

福清市共有金融机构83家,类金融机构15家,主板上市企业3家,H股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78家,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28家,福州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47家。

据了解,“鲲鹏计划”包括三大块内容。一是《福清市关于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二是《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进入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2021年修订)》及补充修订;三是《福清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及补充意见。三大政策互补互促,相得益彰,共包含了31项77条优惠政策,形成了福清市金融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和支撑保障。

“鲲鹏计划”主要有“大、广、优”三大特色:

“大”主要体现在:奖励额度大。对来融落户展业的金融机构总部、法人金融机构实施一次性落户、营运资金、增资、经营贡献等奖励和办公用房补贴,其中落户奖励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同时,扩大了奖励范围,对未享受福清市落户奖励的现有金融机构总部、法人金融机构(银行除外),满足相应条件的,也可参照金融总部政策落户奖励执行;担保力度大。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见贷即保”,加快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业务,对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给予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余额的0.8%业务风险代偿补助;保障强度大。市直各部门对重点后备企业在争取上市、挂牌过程中,需办理相关事项以及需要出具相关守法证明的,开辟“直通车”,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广”主要体现在:扶持对象广。“鲲鹏计划”的奖励范围不仅涵盖了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规上企业,更惠及中小微企业。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设立了政府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规模3亿元,对单行单户授信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1个百分点的贴息,以此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补助范围广。除了福清市民间资金参与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在原有落户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0.1%的奖励之外,还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享受省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此外,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以及发行可转债等股权方式实现再融资的,还可最高享受奖励150万元;协调联动广。成立了福清市金融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建立了企业融资需求库,通过搭建政银企有效对接平台,按照“一企一议”精准发力,全力推动各项金融政策落实落地,重点解决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等问题。

“优”主要体现在:创新产品优。通过不断创新“枇杷贷”“养鳗贷”“经营快贷”“创业抵押贷”等本土特色普惠金融产品,实现优惠贷款产品与福清产业发展紧密衔接,融合发展,有效地鼓励和推动各类优惠金融项目在福清先试先行;上市氛围优。在推出鼓励企业实行股改、上市、挂牌交易等一系列奖励措施的基础上,持续推出福清市特有奖励措施。如辖区内企业联合辖区外企业共同上市,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市的,最高可享受奖励350万元。此外,福清市还积极鼓励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大企业经济规模,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并购奖励;评价体系优。统筹用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出台我市银行业年度综合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前三的银行,授予“年度服务实体经济优秀机构”称号,并根据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数量及产品授信额度,进行综合评价,授予“年度金融创新明星机构”称号。考评结果与各银行在我市开户推荐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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