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人社局公布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2021-07-06 18:21:04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7月6日福清站讯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要求,近日,福清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案件一】 违法主体全称:福清市金苹果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海口镇东阁村福清市东兴红木家俱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欧定清 主要违法事实及相关处理情况: 2020年3月25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邱某某等人投诉称在福清市金苹果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苹果家具)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事宜。经查,该公司共拖欠某某等4名工人工资,合计数额14.95万元。 2021年3月4日,福清市人社局对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因法定代表人欧定清躲匿,该文书按规定进行张贴送达和邮寄送达。3月31日,福清市人社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福清市公安局侦办。 2021年6月7日,福清市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侦办。 【案件二】 违法主体全称:王建凤 住址:四川省通江县毛浴乡龙溪村一社 主要违法事实及相关处理情况: 2021年3月16日,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陈某某等人投诉称受雇于王建凤在福清市融湾甲第工程建设项目、福清东阁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事宜。经查,福清市融湾甲第项目及福清东阁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板分项工程由福清籍自然人林某某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林某某又将两个项目的模板劳务以单包工方式分包给四川籍自然人王建凤招用陈某某等人施工。王建凤之前书面承诺工人工资已发放到位且不存在欠薪的情况。但经查实,王建凤班组仍拖欠陈某某等94人工资,数额共计1429662元,且存在领取了农民工工资款项而未向农民工支付的情况。 2021年3月16日,福清市人社局向王建凤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5日内支付工人工资。期限届满,王建凤仍未支付上述工人工资。3月31日,福清市人社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福清市公安局侦办。 2021年6月7日,福清市公安局已对该案立案侦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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