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倡议:自觉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 2020-12-01 08:55:36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市支行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损害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属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倡议:自觉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人民币流通秩序,从“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度,切实畅通现金收付渠道,排除拒收现金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营商环境。
|
相关阅读:
- [08-17] 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仍是“4+1”
- [03-20] 清明将至,中国人民银行福清市支行提醒市民: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属于违法行为!
- [12-20] 央行提醒:人民币质量值得信赖,谨防"错版币"骗局
- [08-29] 新版人民币8月30日起发行 五道工序成就新钞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