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非法集资1845万元 福清30余名老年人血本无归
2020-07-29 12:07:46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7月29日福清站讯(通讯员 融检)北京某投资公司福清分公司通过发放传单、开展讲座、组织聚餐、安排旅游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客户,以转让股权、债权的名义,向38名老年人吸收资金1845万余元。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李某、钱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6月4日,同案人许某(另案处理)注册成立北京某投资公司福清分公司,租用福清市一酒店作为办公场所,以投资青海北极牦牛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名,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非法集资。 同案人许某安排多名员工在公园等人流密集处发放宣传材料,在各大酒店搭建宣传平台,通过赠送礼品、嘘寒问暖取得老年人信任,多次组织老年人会员到福清及福州聚餐,到青海某牦牛基地旅游,宣称该公司投资青海某牦牛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以年息14%-25.5%为诱饵,拉拢老年人至福清分公司签署《股权认购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书》以出借资金。至2018年9月20日,同案人许某带领该公司业务员即被告人李某、钱某等人共计向38名被害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845万余元,返还本息约149万元,造成损失约1696万元。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要强化风险意识,防止盲目逐利,对于那些鼓吹不费力就能赚大钱的投资项目要警惕,多咨询身边懂理财、懂法律的人,避免受骗上当。如果有借款或者投资,一定要注意保存合同协议、收款收据、转账凭证、宣传单等,这些都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证据,对于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钱款的,一定要让对方出具收款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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