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安龙江派出所今年为群众追回30余万元赃款赃物
2019-11-01 16:46:23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华欣 我来说两句 |
![]() 东南网11月1日福清站讯(福建法治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俞莹莹)为深化“永葆忠诚铸铁军、担当护航大福清”专题教育活动,有效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昨日下午,福清公安局龙江派出所举行赃物发还仪式,将近期在侦查破案中追回的赃物一一发还给受害群众。当天,部分群众以赠送锦旗的方式,向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7部被盗车辆——发还给受害群众 薛某是福清龙江街道一家企业的员工。10月12日下午4时,她下楼取车时,竟意外发现自己停在行政楼下的电动车“不翼而飞”,随后她向龙江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及研判,10月15日晚11时许,一名盗窃电动车嫌疑人何某强落网,何某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供述,10月11日至10月15日,其连续在龙江街道、音西街道、石竹街道共盗窃四部电动车(价值约1万余元),并将电动车转卖。随后,民警追回被盗助力车4辆。 “办案民警很给力,没想到被盗的电动车还能追回来。”对于部分物品的失而复得,薛某显得十分高兴,并给予由衷点赞。 据了解,当天发还仪式上,7辆电动车和一部PDA终端机等被盗物品,全部发还到失主手中,涉案金额约1.3万元。 |
相关阅读:
- [10-15] 福清唱响平安创建“和谐曲” 提升群众安全感
- [10-12] 用心守护万家安宁——福清平安创建工作硕果累累
- [10-09] 冒充警察诈骗女子钱款60万元 福清一男子被批捕
- [09-23] 福清渔溪镇开展校园防暴演练 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