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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7商家企业存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被曝光 共罚25万

fq.fjsen.com  2019-04-30 15:04:33  黎臻懋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30日福清站讯(记者 黎臻懋)日前,福建省消防总队公布福建省2019年第一季度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单位名单),福清7家商家企业被曝光,共被处罚人民币25万元,最高罚7万元。违法行为是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2018年12月25日检查发现,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上郑村金辉华府1号楼02、03、04、05店面的福清市石竹枫越荟足浴店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2019年1月21日,福清市消防大队给予福清市石竹枫越荟足浴店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2018年12月4日检查发现,位于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的福清市黄金甲房地产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2019年1月1日,福清市消防大队给予福清市黄金甲房地产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整的处罚。

2018年12月24日检查发现,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瑞鑫大酒店实业有限公司7层的福清市音西橙嘟推拿店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2019年1月18日,福清市消防大队给予福清市音西橙嘟推拿店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2019年1月23日检查发现,位于福清市江阴镇江阴工业集中区国盛大道3号的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2019年2月20日,福清市消防大队给予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2019年2月21日检查发现,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桔围一、二、三层101、201、30的福清市音西无招牌餐厅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2019年2月28日,福清市消防大队给予福清市音西无招牌餐厅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2019年2月1日检查发现,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路(利嘉中心)音西村商贸城A区5#1-3层1-7铺的玛斯特(福州)娱乐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2019年2月27日,福清市消防大队给予玛斯特(福州)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2018年12月17日检查发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霞盛村胜田广场1403的福清市音西领尚健身服务店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2019年1月4日,福清市消防大队给予福清市音西领尚健身服务店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消防 安全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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