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fq.fjsen.com 2019-03-01 16:40:54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在自建房处置原则方面,福清市将坚持“五不放过”的要求,分门别类,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处置。对属“三无”自建四层(含)以上,出现歪斜、裂损、塌陷,存在倒塌危险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或者改扩建造成上下层结构不一体或者出现歪斜、裂损,存在倒塌危险的房屋(含厂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房屋,出现歪斜、裂损塌陷,存在倒塌危险的;已登记在册的或新鉴定发现的危险性为D级的房屋(含厂房)以及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倒塌危险情形的房屋。属地园区、镇(街)和农林场将组织清退人员,并责令要求房屋所有人限期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拆除,对限期拒不拆除或者阻扰拆除的,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房屋,构成局部危险或者存在危险点的房屋(含厂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属地园区、镇(街)和农林场将组织人员清退,责令限期加固整改或者恢复建筑原使用功能,消除安全隐患。对限期拒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放任安全隐患存在,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随意分割空间、改变房屋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属地园区、镇(街)和农林场将组织人员清退,责令限期整改恢复。限期拒不整改恢复的,将组织强制整改并冻结房屋产权直至恢 复原有结构和功能。 对位于“三边”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由属地园区、镇(街)和农林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责任人定期监测安全情况,并视情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具有上述情形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已经出租的必须限期清租清退人员。对拒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放任安全隐患存在,及时组织强制整改,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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