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符合条件孕妇可享受无创产前DNA检测补助
东南网2月14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日前,福州市卫健委、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医保局发布《关于福州市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暨出生缺陷防治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清市符合条件的孕妇可享受无创产前DNA检测补助。
《方案》表明,为搭建福州市出生缺陷方式大数据平台,福州市将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筛选服务,服务对象为参加福州地区医疗保险(含省医保),且符合项目检测规范要求的备孕夫妇、孕妇和新生儿。
在项目管理中,服务对象需加入平台,通过基层卫生系统和诊疗系统接口导入相关临床数据,完善电子信息,包括家族遗传信息、个人及胎儿临床信息、新生儿临床信息等。服务机构在平台上提供详细的检测服务流程和项目,服务对象根据自主选择的原则,自愿参加相关检测服务。平台运营方负责组织和策划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平台定期向服务对象推送科普知识。
对此,符合条件的的备孕夫妇可享受科普宣教;家族遗传信息收集及整理分类;根据家族遗传病史地高危人群提供基因检测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孕妇可享受科普宣教;跟踪随访,临床信息收集,整理分类;血清学信息收集,血清学筛查为高风险和临界风险(>1:1000)及高龄孕妇(35周岁及以上)享受无创产前DNA检测补助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享受新生儿遗传病代谢病筛查;跟踪随访,信息收集,整理分类等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孕妇可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关注平台建立电子信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防治出生缺陷教育。孕妇可到助产机构就诊,自愿进行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并在平台内输入相关信息(孕产妇个人基本信息、血清学筛查结果信息)。同时,孕妇到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质的出生缺陷防控项目试点服务机构(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就诊,对于血清学筛查为高风险和临界风险(>1:1000)及高龄孕妇(35周岁及以上)进行无创产前DNA检测的,财政给予每次孕期500元/例的补助。对于福州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孕妇进行无创产前DNA检测的,财政给予每次孕期1000元/例的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妇自主选择市属试点服务机构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测的,所需费用超出政府补助部分由市一医院承担。
此外,在项目减免方面,试点服务机构收费信息系统与医疗保险系统对接。孕妇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到试点服务机构就诊,对符合条件无创产前DNA检测补助的孕妇,试点服务机构将按普通门诊与市医保或省医保推送结算数据,并留存孕妇身份证复印件和血清学筛查报告复印件。医疗保险系统根据服务机构推送的“无创产前DNA检测减免补助(福州市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收费项目名单,在孕妇缴费结算时给予直接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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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健康 医院 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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