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7街道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可申请教师公租房
fq.fjsen.com 2018-12-24 11:55:46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我来说两句
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应当如实填报《福清市教育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城区有自有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符合优先申请条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等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由学校审核后,于12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育局受理。教育局将受理结果在福清市政府网站“福清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获得承租资格。 福清市教育在局筹集房源后,首先安排符合优先条件的教师选房配租,并保留一定数量的房源用来吸引高层次人才。剩余房源将通过公开抽签、选房活动进行配租,并及时通过福清市政府网站“福清教育”专栏公布配租结果。 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管理 成功承租的,由承租人所属学校与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租人再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可自动延续合同期限或重新签订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物业化管理,承租人必须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物业费,爱护公共租赁住房的一切设施。同时,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不得改变主体结构和房间布局,因使用不当、擅自装修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承租人存在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行为,应当主动退回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或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申请人以申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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