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了《2017年福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指出,去年,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意见和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福州市继续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以及其他各项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均取得预期效果。
海域水质状况去年有所改善
据了解,福州市管理海域总面积10573平方公里,大陆岸线总长920公里,乡级建制以上海岛岸线390公里,岛礁864个,拥有较为丰富的港口、矿产、旅游和海洋生物资源,为福州市发展海洋经济奠定了基础。
2017年,福州市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继续组织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
2017年,福州市开展了罗源湾、闽江口海域等主要海域海洋沉积物环境的监测工作,主要监测要素为: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铜、铅、总汞、砷、镉、粪大肠菌群等。监测结果表明,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较好,基本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标准。
在加强对罗源湾、闽江口等主要海湾,以及江河入海口、重要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赤潮监控区等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福州市继续开展长乐国家级海洋公园、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保护区、黄岐半岛海水增养殖区等重要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总体状况较好,主要海水增养殖区和海洋保护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另外,福州市市近岸海域共布设监测站位176个,获得各类海洋环境监测数据14062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与通报187份,为各级政府海洋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监测结果表明,2017年,福州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二类或优于二类水质的面积比例为87.6%,劣于四类水质的面积比例为1.0%,较2016年下降3个百分点。与上年相比,海域水质状况有所改善。
需要指出的是,陆源污染物排海,对局部海域环境的影响依然存在;河口和海湾局部海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仍然偏高;长乐漳港和文岭沿岸等监测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海水入侵现象。
放流花蟹苗种属于全国首次
2017年,福州市安排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罗源湾红树林海岸公园建设、连江县人工渔礁建设规划、福清海岛岸线修复及沙滩整治项目、长乐海洋环境整治项目,连续多年在罗源北山-岐头海岸开展退草(互花米草)还林(红树林)工程,2017年清理互花米草530亩,种植红树林200亩。
福州市还重拳出击,治理海漂垃圾。2017年,市政府印发《福州市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海漂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将海漂垃圾年度考评结果,纳入福州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长乐区在沿海乡镇推行滩长制,印发实施《长乐区沿海推行滩长制实施方案》。
同时,福州市不断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组织开展了包括“6·6八闽放鱼日”主会场活动在内的15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近岸海域和闽江流域放流中国鲎、日本对虾、大黄鱼、海蚌、鲫鱼、链鱼、鳙鱼等10多种水生生物苗种2.9亿尾(粒);响应渔民需求,优化放流品种,在连江黄岐东鼓岛附近海域,放流花蟹苗种29万尾。其中,福州市花蟹育苗和放流,在全国尚属首次,获得了当地渔民的极大好评。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福州市还有效防范了海洋环境灾害,结合福州市重点养殖区的分布情况,在赤潮高发的4月至6月,继续开展每周2次赤潮加密监视监测,完善赤潮监视监测体系。2017年,全市海洋行政执法部门以开展“碧海”“无居民海岛”等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涉海工程、海域采砂、海洋倾废执法检查,有效推进了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