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所购买的二手宝马
东南网8月13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和换购人群迅速增加,二手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购买二手车遇到种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引发了社会关注。近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购买二手车诉讼案件,福清市民王先生不仅追回车款27.9万元,还获赔三倍车款达83.7万元。
据了解,2017年10月30日,福清籍男子王先生在泉州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星德宝公司”)购买二手宝马X6车辆一部,并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卖方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
“这是肯定的,谁买二手车也不想买个出过大事故的,担心车况也不好。”王先生告诉记者。此外,王先生还为该车辆缴纳了车船税、交强险费2450元及保养费1800元。一次偶然机会,王先生无意中竟发现自己所购的车辆曾于2010年12月16日出险,而且出险金额高达171746元,涉及的维修项目包括整车大梁、左右大梁、车身、底盘、左侧A柱整形修复、喷漆、前盖修复等。“这一看就是出过大事故啊。”王先生认为合同上的说法与车子的实际情况有明显的出入。
泉州星德宝通过“RDA”系统向王先生披露车辆的维修记录
最终王先生一纸诉状将泉州星德宝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上,泉州星德宝公司称,车辆发生的维修金额及维修项目不必然等同于发生了重大事故,且其也不清楚该车辆2010年12月16日发生的维修事项。同时,该公司在签约前已通过“RDA系统”(BMW经销商远程数据登录系统)向王先生披露车辆的所有维修记录,合同补充条款所写的无重大事故是指除合同约定的“RDA系统”所列维修记录外的其他重大事故。因此,王先生系充分了解车辆维修历史的基础上做出的购车意思,并不存在受欺诈的情形。
专业APP上查到的车辆的出险记录
该案经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定认为,星德宝公司作为二手汽车销售商,应当对二手汽车的来源、行驶里程、维修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结果告知消费者,若无法核查的,也应当将无法核查的事实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告知消费者。在该案中,星德宝公司未能核查、检测出上述情况,亦未告知王先生无法核查的事实,却向王先生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其行为明显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讼争车辆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车辆经过碰撞、维修的信息显然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王先生基于不真实不全面的信息作出错误判断购买了讼争车辆。故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认定星德宝公司的消费欺诈行为成立。
王先生与李某的聊天记录
最终,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定,依法撤销原告王先生与被告泉州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合同》 ,并判决泉州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贵任公司向王先生支付车船税损失和保险费损失2450元、返还购车款279000元,并支付王先生相当于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837000元。目前记者得知,泉州星德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定,已继续上诉。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要注意,上专业网站查询车辆信息和出险记录,谨防上当受骗,增强维权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