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清频道> 教育> 正文

中考考生应凭录取通知书12日起可提取档案

fq.fjsen.com  2015-08-05 10:18:35  陈希龙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福清市教育局获悉,中考考生应凭录取通知书于8月12日-13日到中考报名点(原毕业学校或市中招办)提取档案。

据了解,9月12日-13日,各初中学校将组织初中未毕业学生补考,未毕业学生应按时到原初中学校参加补考。补考试卷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由初中学校负责,分值结构和各科成绩评定按中考相关规定,试卷由学校存档备查。考后三天内,各初中学校应将学生补考成绩发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fqszjk@163.com)。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教育 中考 档案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