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许多十字路口的人行道周边地上,都醒目印有“车让人”的交通标识,然而,许多车辆却不礼让行人,在短暂鸣笛过后,就强行穿过人行道,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这样的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近年来,全国各地因机动车经过人行道未减速而肇事获刑的事例为数不少,“车不让人”问题也成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杭州、广州等地甚至出台相关奖惩措施。近日,记者也就此现象展开了调查……
1.过马路到底有多难?
家住西区加州城小区的王阿姨今年已经70多岁,每天早晨,她都要到小区对面的沃尔玛超市买菜。
“我每天早晨都要从中间那条人行道经过,这个人行道正好位于两个红绿灯之间,而且还是个三岔口,很多车过了红绿灯以后,即使看到人行道也不会减速。”王阿姨说,她上了年纪行动慢,经常会伸手示意让过往车辆慢一些,但很多车辆根本不理她,每次过马路都险象环生,特别是早上八、九点,恰逢上班高峰期,许多人赶时间,车流量大,危险系数就升高了。
“我在向高街一家服装店上班,每天都要经过向高街与后埔街交叉口那个人行道,这里是旧城区中心地段,人流量比较多,所以我过马路都会跟着一大群人一起走,但行人、小车、摩的都赶着过马路,大家挤在一起,经常会出现交通堵塞。”市民陈云说,在市区一些人行道路口,多数机动车经过时并不减速,而这些路口基本上没有红绿灯,车不避让,又无灯可看,行人过马路只好见缝插针与机动车抢行,造成了交通隐患。
2.不礼让行为十分普遍
“车让人”的推广效果不尽人意,那么,“车让人”为何这么难?
据悉,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交通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还是习惯‘人让车’,毕竟一旦有什么意外,损失比较严重的通常是过马路的人。”市民林文说。
有5年驾龄的小陈说:“刚学开车的时候,我看到行人都会减速,但慢慢发现,在一些人流量大的路口,我一减速,看到想过马路的人越来越多,自己一直过不去,后来就索性都不让了。”
在日本生活多年的林冰冰刚回到福清不久。他说:“在日本,即使是很小的路口都有红绿灯,行人也不会乱穿马路,车辆看到行人也懂得主动避让,通行效率很高,但在福清,行人过马路都要先看一下有没有车,人让车已经成了大家的习惯,开车的人也习惯了抢道。”(如图) 2015073000075124.jpg
3.改善交通 大家来支招
“城区许多学校或医院门口都设有减速带,我觉得减速带的效果挺好的,车辆经过时都会自觉减速,希望交通部门可以在一些人流量较大却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增设一些减速带,来减少交通隐患。”市民林冰冰说。
“最好要让公交车、出租车先行动起来,不要和行人抢道,然后渐渐带动私家车,再管好摩的,要是礼让行人的司机多了,交通环境就会慢慢变好。”市民陈小姐说。
“现在城区道路都安装有高清摄像头,我觉得福清也可以效仿一些大城市,用奖惩的手段来促进‘车让人’。”市民林文说。
相关部门人员也建议司机,在通过人行道时,尤其是在右侧视角被车挡住、不确定右前方是否有行人时,千万不要加速超车,同时要注意前方车辆的刹车灯,当前车刹车灯亮起时,一定要减速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