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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焊接施工时被火花溅伤右眼获赔35万元

fq.fjsen.com  2015-07-21 09:27:09  滕端钦 通讯员 刘国钦 来源:福清侨乡报  我来说两句

据悉,福清海口镇谢某在福清龙山街道一科技公司担任施工队队长,2013年5月10日,在焊接施工时被焊条火花溅伤右眼,导致右眼角膜裂伤、外伤性白内障,右眼球内异物视神经损伤、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当年5月10日至10月22日,谢某军先后三次到福州、广州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近6万元。

工伤事故发生后,伤者家属要求公司赔偿60万元,经辖区村委多次协调未果,今年7月2日,案件移送龙山司法所调解。龙山司法所接案调查研究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后,发现发生工伤事故纯属意外,而伤者谢某把全部责任推向公司。调解员针对症结所在,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赔偿标准,界定了该起工伤赔偿范围。经过反复协商调解,7月16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定书面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伤者谢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等35万元。

  • 责任编辑:陈瑜辉     标签:福清 社会 赔偿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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