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的乌江水库位于福清镜洋镇
东南网6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文/图) 2008年,福州三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下称“三江水利”)承建了福清乌江水库大坝,如今工程基本竣工,但三江水利负责人林先生近期却开始举报这座大坝,称大坝未经竣工验收就开始蓄水经营,还称在坝体发现裂缝及渗水。
接到林先生反映后,海都记者采访得知,福清市政府及水利部门确认,该大坝确实未经验收就开始蓄水,业主单位将面临相应处罚,但暂未发现坝体质量问题。
施工方:实名举报 自建大坝有问题
林先生说,乌江水库大坝目前已基本竣工,但未通过竣工验收。去年初,他发现坝体有裂缝,遂与业主沟通,要求按规范整改,“当时业主只做了简单处理,在还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强行蓄水。我认为大坝仍有严重安全隐患,从2014年9月开始,我向多个部门实名举报自己建的工程有质量问题,业主单位未经验收就经营。”
作为施工方,为何要举报自己建设的工程?林先生说,乌江水库下游是闽侯南通镇,万一溃坝,作为大坝的施工方,他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业主继续蓄水经营,万一出问题,我们负不起这么大的责任。”
大坝位于福清镜洋镇,记者至现场查看。林先生说,该设计高48米,蓄水高度30多米,坝面高处有导流孔,目前蓄水位较高,已接近导流孔。据林先生提供的举报材料,其中附有坝体裂缝的局部照片。但记者无法证实,这些照片确实系乌江水库大坝实景,因地形原因,无法至坝底现场查看。
公函:两级政府发函 要罚大坝业主
林先生说,他曾多次实名举报大坝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发文下令整改。据林先生提供的福州市政府安办的一份公函,其中要求对乌江水库大坝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建议福清市水利局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他还提供了一份福清市政府的复函,其中责令水库业主立即排空水库,还称1月23日现场督查排水时,水位距死水位尚余17米,接下来将采取停止供电、行政处罚等措施。
不过,这份复函也提及,福清水利部门多次现场勘察,肉眼未见坝体有裂缝。
部门:水库如有危险 立即强制停电
乌江水库大坝业主方负责人郑先生说,验收手续正在进行,但水库质量没有问题,此前他已降低水库水位至死水位上几米,是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提供下游用户的用水。郑先生说,该水库是他从他人处购得,买入之前,原业主就与用水用户签了合同,为履行合同,他才蓄水。近来水位过高,是因接连下雨,目前水库已开始放水。
福清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证实,乌江水库大坝确实未经验收就蓄水,虽多次现场执法,要求降低水位至死水位,但执法人员走后,业主又恢复蓄水。本月3日,工作人员再到水库,发现水位约达30米,又再次督促放水。
该负责人还说,水库虽未经验收,但质量还可以,也没发现坝体裂缝等情况。该负责人出示了一份“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的鉴定报告,其中称“水库基本具备蓄水条件,可以蓄水,但必须抓紧处理存在问题”。该负责人说,将提交报告给福清市政府,再请第三方机构鉴定水库是否存在危险,如有问题,将立即强制停电。 |